快,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法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兼文、艺兼理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需于年12月15日—31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现场打印准考证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省考试院发给的《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年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年1月15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报考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江苏省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必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于年12月15日—31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现场打印准考证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必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1月15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的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④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需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 湖南考生凡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需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 ⑤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⑥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福建师范大学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⑦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号)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之外的专业,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我校设在山西的考点,原则上不接受山西省以外考生报考。
⑧根据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在广东省设立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考点的广东省考生,需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我校设在广东的考点,只允许广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⑨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山东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需登录山东省招考院网站(网址: 我校设在青岛的考点,只允许山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⑩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湖北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需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我校设在武汉的考点,只允许湖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⑾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⑿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报名交验的材料
①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③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教学
单位
专业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
名额
专业考试
类型
录取办法(摘要)
备注
美术
学院
01
绘画
4年
86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02
中国画
4年
25
03
雕塑
5年
15
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04
书法学
4年
15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录取
05
美术学
4年
4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设计
学院
06
公共艺术
4年
30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07
环境设计
4年
68
08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68
09
服装与服饰设计
4年
70
10
工艺美术
4年
73
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11
艺术设计学
4年
3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工业
设计
学院
12
产品设计
4年
80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13
艺术与科技
4年
52
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音乐
学院
14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4年
22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1+13)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15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4年
23
招收乐器种类附后
16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4年
40
17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4年
11
18
音乐表演(音乐剧)
4年
16
19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年
1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4年
2
21
音乐学
5年
12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22
音乐学(师范)
4年
30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音乐统考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流行
音乐
学院
23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4年
25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1+13)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24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4年
25
招收乐器种类附后
2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4年
1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26
音乐学(音乐传播)
4年
3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27
音乐学(乐器修造)
4年
35
影视
学院
28
表演
4年
29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1+13)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2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29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30
戏剧影视导演
4年
10
校考
31
戏剧影视文学
4年
21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32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4年
21
校考
3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4年
8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舞蹈
学院
34
舞蹈编导
4年
16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录取
35
舞蹈表演
4年
88
36
舞蹈学(师范)
4年
24
37
舞蹈学
4年
22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5%,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专业分录取
传媒
学院
38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58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39
影视摄影与制作
4年
20
40
录音艺术
4年
2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41
摄影
4年
25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42
动画
4年
60
43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58
44
广告学
4年
20
专业免试
按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人文
学院
45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4年
4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46
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
4年
26
47
艺术史论
4年
21
48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40
专业免试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
产业
学院
49
文化产业管理
4年
87
专业免试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50
环境设计
4年
面向江苏65
省统考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51
产品设计
4年
面向江苏25
5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面向江苏65
53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面向江苏30
54
表演
4年
面向江苏5
省统考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55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面向江苏20
56
舞蹈编导
4年
面向江苏15
57
音乐学(师范)
4年
面向江苏45
※注: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文化分是指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
3、“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4、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5、我校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管、萨克斯、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吉他、管乐器(萨克斯、小号、长号)、流行键盘(合成器、爵士钢琴、双排键)。
6、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兼文、艺兼理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7、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8、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9、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1号)文件要求,如我校划定的专业文化分要求低于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招生专业及方向
考试科目、内容
美
术
设
计
类
绘画
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
外省考生:
①素描(头像,默写,提供相关照片,8开画纸)②色彩(静物默写,4开画纸)
中国画
公共艺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
摄影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理
论
类
美术学
笔试:专业论文写作(美术史、音乐史相关内容)
艺术设计学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
艺术史论
雕塑
①素描(头像写生,8开画纸)②速写(人物写实,2个动态,8开画纸)③命题创作(素描稿,8开画纸)
书法学
①楷书、行书临摹:根据所提供的碑帖范本,各选楷书、行书一种,四尺三开竖式②命题创作:行书、隶书、篆书、草书各体任选一种,四尺三开竖式
工艺美术
①线描②装饰设计
艺术与科技
①设计色彩②场景默写③设计基础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初试:①演唱(自选歌曲1首)②面试
复试:①演唱(自选歌曲2首,曲目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初试:①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1首;自选乐曲1首,不用伴奏)②面试
复试:①演奏(自选乐曲2首,不用伴奏,曲目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初试:①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管乐:连、吐音;弦乐:连、顿音及双音音阶;练习曲2首,不同性质;中小型乐曲1首,不用伴奏)②面试
复试:①演奏(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技巧性快板乐章)或大型乐曲1首(不用伴奏)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初试:①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车尔尼程度;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快板乐章)②面试
复试:①演奏(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中大型乐曲1首,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音乐表演(音乐剧)
初试:①演唱(自选歌曲1首)②带表演的朗诵(题材不限,2分钟以内)③面试
复试:①演唱(自选中外文歌曲2首,曲目不同于初试,其中一首为音乐剧曲目)②即兴表演(现场命题小品)③舞蹈展示(舞种不限,2分钟以内)④基本乐理⑤视唱⑥听音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①歌曲写作②器乐曲写作③和声④钢琴演奏及面试⑤基本乐理⑥视唱⑦听音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音乐学
①演奏和口试②音乐学基础知识与文论写作③基本乐理④视唱⑤听音
音乐学(师范)
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统考,考试内容见省音乐统考通知
外省考生:①主科:演唱或演奏②加试:演唱或演奏(不同于主科)③音乐基础知识④基本乐理⑤视唱⑥听音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初试:①演唱(唱法不限)②面试
复试:①演唱,曲目不同于初试(流行唱法为主)②才艺展示(演唱以外)③舞蹈④模唱⑤基本乐理⑥视唱⑦听音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初试:①音阶琶音;练习曲1首②乐曲1首③面试
复试:①乐曲2首(不同于初试,其中一首为流行或爵士风格,具体各乐器种类考试要求详见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 2、凡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平考级(音乐类)获8级以上优秀证书(少儿声乐除外)的考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可免专业考试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必须参加初试)。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于确认时出示相应考级证书
(表2)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目环境设计①素描②色彩产品设计①素描②色彩视觉传达设计①素描②色彩数字媒体艺术①素描②色彩表演①台词②表演(命题小品)播音与主持艺术①普通话语音②语言表达舞蹈编导①舞蹈基本功②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①演唱或演奏②基本乐科(基本乐理与听音、视唱)五、报考地点及时间
招生专业及方向
报考时间、地点
美
术
设
计
类
绘画
中国画
公共艺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
摄影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考生需于年12月15日—31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表2)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招生专业及方向
报考规定
环境设计
面向江苏省各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加试报名时间见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编导
音乐学(师范)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按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日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 8、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于年5月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