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行为理论突出强调人的认知对情绪和行为所产生的作用。该理论认为,对刺激(事件)的认知是导致人出现异常行为的关键,而不是刺激本身。例如,虽然具体刺激会导致人出现恐惧,但引起恐惧的真正原因,可能是人们对该刺激的认知、判断和评价。因此,在心理咨询中,必须突出认知、情感、动机、信念和人格等因素在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发生和转归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既要重视行为干预,更要重视认知干预。
认知行为疗法是建立在人生来具有合理(或直接)思维和不合理(或扭曲)思维潜力的假设之上的。所有认知行为疗法都认同一个理论模型,即情景/刺激-认知-反应(行为、情绪、生理)。这个模型表示,认知观念是造成个体行为反应、情绪反应和生理反应的基础。不同疗法的差异就在于如何看待和处理“认知”这一层面上。
认知行为疗法的共同特点主要是:
①咨询师和求助者是一种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
②假设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是认知功能出现障碍的结果,强调通过认知重建来实现情感和行为的改变。如,许多学者把常见的不合理信念的特征归纳为绝对化要求、过分概括和糟糕至极。贝克(A.T.Beck)把功能失调性假设归为三类:成就(需要成功、高的操作标准)、接纳(被人喜欢、被人爱)和控制(要左右事物的发展变化,要成为强者等)。
③认知和行为交互作用、互为因果,注重吸收各种认知和行为干预策略来达到改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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