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南都观察(ID:nandugongyiguancha)特邀徐贲撰稿
要警惕专业知识的狂妄和傲慢,也要警觉常识的谬误和扭曲。
说理需要让人知道你对某件事情的“结论”(看法、主张和立场)和理由。结论中包含说理者想要让别人知道的与“知识”有关的事情(如“中国选拔制胜于西方选举领导人模式”)。这个知识的真实性、可靠性是需要证明的,所以要为结论提供“理由”。理由是以一些充分真实、确定和可靠的知识来证明结论所言不虚。理由部分是说理中知识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最需要检验知识可靠性的地方。
如果一个结论是不言自明的真理,那么它就只有(或只需要)结论而没有理由。不言自明的结论经常是基于某种“直觉”或“直觉经验”的知识,是正常人都知道的事情。例如,黑夜再漫长,白昼也会再降临,一个事物的整体大于部分,没有饭吃会饿死(不是“营养性死亡”)等等。
说理一般是指用话语推理(discursivrasoning)而非只是直觉(intuition)证明的看法或信念。说理在希腊语里叫dianoia,是一个思考的过程,与直觉的直接理解(nosis)是有所区别的。凭直觉或直觉经验的感知可以用于说理,但它本身并不是说理。
直觉经验的知识经常被称为“常识”,是一种人生来就有的,无须经过解释就能明白的知识。直觉经验可能是不可靠或相互矛盾的,例如,一根直的筷子放在有水的玻璃杯里,看起来是弯的,魔术、特异功能都很善于制造常识幻觉。又例如,一个人的表面可能与实质不符(大奸若忠、大智若愚)。
一个人的直觉也可能与另一个人的直觉相互矛盾,例如,人们心目中恶魔般的人物,在他身旁工作人员眼里可能是善良可亲的人。因此,光凭直觉和印象判断事物是不足取的。
人们平时所说的“常识”基本上都是指知识性的常识。知识性的常识有两个不同的意思,一个是指人与生俱来、无须特别学习而得来的思维能力、判断力,或是众人接受、无须解释或论证的意见观念。这种直觉常识有的真实,有的不真实。